日期:2010-03-31 21:45:08
第二个王朝商朝的“君权继承顺序”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兄死由弟继承,弟死由少弟继承,直到同辈之弟全不在世时,再由长兄之子继位。但这种制度本身就潜伏着动乱的基因。因为继位之弟尝到甜头后往往不肯把王位再交还兄之子,而要传给自己的儿子,好东西谁都想要。于是商朝在第十一位国王仲丁以后,到第十九位国王阳甲的九个王间,发生了内部争夺王位的斗争,国力大打折扣,是为“九世之乱。”。
王位之争引起的动乱使商朝的国力严重削弱,最后竟然沦落到为避敌锋芒而屡次迁都的地步,打不起我躲得起,躲不起我最后还死得起。
由于“九世之乱”的前车之鉴,商朝就把继承顺序由“兄终弟及”改为“兄终弟及+嫡子继承”,即:继承王位的最小的弟弟死后,王位不再交给长兄之长子,而是由这个弟弟的长子继位。这是因为长兄之子在未继位以前处于无权的地位,而王权在手的幼弟,可以利用手中的王权,培植自己的私人势力,以企图永久占据王权。为了防止王权的争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传位于时王的儿子,以保证王权的顺利传递。
但是这项改革还是让人头疼。长兄之所以把王位传给弟弟们,是因为幼弟死后王位会回到自己的儿子手中,而现在幼弟企图靠手中的权力使王位永久在自己的后代中传递,与其那样,长兄不如趁早直接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后代,为什么还要把王位传给弟弟们呢?于是“嫡长子继承制”也就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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