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总体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基础之上,居民收入内部分配不合理,主要体现在行业分配不均和级别分配差距大。《十七大前改革难点纵横谈》提出目前中国分配中有四大不公:资源配置不公、行政垄断、明规则缺失潜规则盛行、歧视弱者。四大不公的症结在于既得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大,既得利益集团只代表小团体的权利和个人利益、靠非正常手段获利,造成了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十七大前改革难点纵横谈》给出的一组数据令人无比震惊: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3年之后,2008年职工收入的行业差距依然惊人。国家统计局2008年4月9日公布数据显示,2008年在职职工的年平均薪资,比2007年增加4297元,提高17.2%,但是行业分布不均,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一是证券业,平均年薪17万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二是其它金融业,为8万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航空运输业居三,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金融业中的证券业、银行业和其它金融业中,2007年平均工资的成长率,分别为20.4%、27.2%和26.0%,增幅超过全国工资平均增幅,说明差距仍在继续扩大。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木材加工及木竹滕棕草制品业15663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3.6%;纺织业16222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5.5%;农副食品加工业17559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0.1%。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11:1。从企业、事业、机关分组数据看,2008年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机关,为3386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6倍;其次是事业单位,为2975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2倍;最低的是企业,为2835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7.0%。在行业内部,职工工资不断向管理者倾斜,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央企资产比较集中的27个主要行业,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差距倍数,从2002年的3.5倍扩大到2004年的6.4倍。如果把收入较高行业的管理者与收入较低行业的普通职工工资相对比,差距在百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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