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考证严谨,吾深服之。在他老人家面前,我就是个无知之童而己。然白璧微瑕,亦不可不察,谅杨师不以为过也。
我们看译文,就会有种感觉。孔夫子先是与人合唱,如果觉得好,就令人独唱一遍。然后作歌以和之。呵呵。怎么有种齐缗王冶滥竽的味道呢? 想来不当如此。这个问题应该发生在文中“子与人”的“与”字的解读上。“与”字并非为一般的联词,不应作“和”字解。而为“赞同、同意、赞许”之意。本章的意思应该是:“夫子(若)认为别人唱得好,定让其再唱……”这样似乎更合理些。
稍作一辨,般门弄斧。怡笑大方之处,望乞见谅则个。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不再多言。
歌以咏志,古人多喜歌。最有名的大概是荆轲的那段“风潇潇兮易水寒……”。和刘邦的“大风起兮”了。孔子所言之歌与之类似。唱歌不是如我们现在卡拉ok那样,照着词干嚎,以就有唱和之事。
列位看官言道:“唱和非诗词之事耶?”非也非也,诗与歌不可分也。从一开始,诗既有音乐的成分在里面。早年间,诗都是唱的。我们看诗经中的诗都是把一个意思,用不同的语言弄上三遍,似乎是没事闲的卖弄词藻。其实不然,那是配合音乐的。
汉乐府之于诗乐者,皆为一观。两唐宋之诗词,亦有乐之合璧。王维的《渭城曲》可是红遍全国的。宋之南渡,教仿唱的亦柳三变之词也。大概是在蒙元之后,诗乐才真正彻底的分道扬骠。为什么? “国乐”在一班野蛮人的铁骑下失传了呗!脑袋都保不住,还搞什么小调?人都混成第四等,离马牛不远了。还唱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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