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05 2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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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是个倔犟的人,谁的话都敢不听,只有她的眼泪能摧毁我的一切防线。此刻看着她眼泪汪汪的可怜样儿,我的方寸又彻底大乱了,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她提出的一切要求。比如搬家以后每天中午不回家,两人一起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去逛书店直到下午上课为止之类的。在我的再三承诺和反复抚慰下,她总算止住了眼泪,跟着我去我家洗了把脸然后回家了。
在接下来的整个寒假里,她几乎天天来找我去看书或者打球,只有春节前后那几天除外。我知道她这是想把我搬家之前的最后几个月时间充分利用起来,所以也就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陪着她逛遍了我市几乎所有的大小书店,不管天有多冷风有多大雪有多厚都不例外。而她也投桃报李,三天两头地拖着一条打着夹板的胳膊陪我去打篮球,就连旁边的人看见了都说:“哟,这小姑娘倒真是精神可嘉啊,手都断了还来打球!”
一个多月后,寒假终于结束,我俩又开始了新学期的生活。这时候她的右臂已经痊愈,又可以像往常一样和我一起骑车上学了。出于这样的生活将在一个月后结束的考虑,她又提出了额外要求,就是每天放学后我们俩在分手的那个路口(即“工”字中间那一竖与下面一横的连接处,详见前述)不要马上急着各回各家,而是在这里聊一会儿再走。对此我当然肯定是马上就答应了,可那时我俩的话还没多到那种程度,大多到这里时已经是有一茬没一茬地闲扯了,以至于那时我们俩每次在路口的聊天最后都是以类似下面这样的对话而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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