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8-24 20:31:36
四十六
星期一,我拖着虚弱的身躯去涂舟区法院报到。院长亲切地跟我交谈了半晌,给我安排了一楼大厅旁边的办公室。
办公室门口挂着“民庭”的牌子,这让我很不适应。房间里有两副桌椅,没人。我坐在安排给我的位置上,像个客人一样打量四周,心想就要在这里工作个一年半载的了。在这里没有邢勇,没有人大代表,没有那么多的血腥和争斗,只有离婚、欠款纠纷、劳动争议和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等等让人想起来就头疼的民事案件。我随手翻开散落桌上的民事案例选,漫不经心地浏览起来,一目十行,心情沮丧。
老陈适时地打电话来安慰我。我趁机向他抱怨了我的不满和愤懑。我一向不喜欢搞民事,也觉得自己不适合搞民事。我认为下派这件事很明显是领导硬塞给我的一双小鞋。老陈赞同我的观点,并对我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同时,他认为,我应当随遇而安地做好工作,民事案件也可以拓展我的眼界,学习另一种思考问题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老陈说:“涂舟区法院民庭的名声很响亮的,去年好像还获奖了的。据说他们的调解率极高,有一个季度还达到了惊人的零判决。”
我鄙夷地说:“零判决?这是好事吗?都不用出判决了那还要法院干吗?要调解,再资深的法官也比不上居委会大妈。干脆把法院检察院都撤了吧!民事案件都交给居委会来办,刑事案件公丨安丨和纪委侦查,政法委断案,实质和现在差不多,程序更简化,更专业,更高效,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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