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就需要关注中国粮食储备内部的小环境问题。 2010年8月份,媒体纷纷转载一篇“中储粮河南粮库涉“数千万元”腐败大案”的文章。 文章说,6月底,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原库主任任国正、副主任姚宝山等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被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7月底,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驻滑县的两名监管员也因受贿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按照一位内部员工的说法,2006年许昌直属库南库区建仓预算原本为2000万元,但到2007年底,建仓实际投入约4000万元。当时的情况是,“仓房地坪未处理,墙面未粉刷,道路未修通,消防设施未完善等”,“多出来的不足2000万元的资金去哪里了?”而这仅仅是一个库,就能够爆出如此大的案件。仅河南一省,今年执行小麦托市收购的粮库库点就有3561个,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2512个,中储粮系统480个,民营企业569个。而且,截至2008年底,中储粮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拥有338个直属库。 那么,在如此众多的粮食企业和储备库中,隐藏未暴露 的问题有多少,谁都不知道。 只能有少数的案件,让人们进行“管窥捷豹”式的思考。 比如说:北京金穗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山西省朔州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张莉萍,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逾2000万元,已由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日前提起公诉(来源: 检察日报 2009年5月18日)。2008年11月18日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赵小路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0万元。赵小路在任叶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采取先从单位财务打借条或欠条拿现金,后用虚假票据入账报销抽其借条或欠条的非法手段,贪污公款1676046.76元;个人决定挪用公款300000元供他人使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上级领导行贿15000元。自2000年3月至2005年6月任职5年多时间内,致使该企业累计亏损1352万多元(审计结论)。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粮食局原局长李坚涉嫌贪污、滥用职权案,2007年11月23日在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李坚在担任港北区粮食局局长期间,参与贪污、侵吞公款共234万余元,个人分得28.9万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逾越职权,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25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2月至2007年6月间,李坚伙同港北区粮食局和港北区储备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加大储备粮收购单价等收入、虚列或加大储备费等开支,从中套取、截留公款共计234万余元,除去结余的14466.17元和用于招待费等支出23万余元外,余款206万余元全部被李坚等人共同侵吞,其中李坚分得24.8万余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侵吞公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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