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8-16 20:48:00
十一、刘琨之死(3)
我们不知道,王敦是否真的指示段匹磾杀掉刘琨,每当看到这段文字记载的时候,总是感到匪夷所思。这一说法,出自《晋书,刘琨传》,而《晋书,段匹磾传》是这样记载的:(段匹磾)“复为末柸所败,士众离散,惧琨图己,遂害之。”仅仅提到段匹磾要杀刘琨,并没有提到王敦或者东晋要杀刘琨;《晋书,元帝本纪》也仅仅记载刘琨于此时被段匹磾所害;《资治通鉴》上也没有王敦或者东晋政府要加害刘琨的说法,只是说:“匹磾称诏收琨。” 那么,让我们再次回到《晋书,刘琨传》,仔细阅读一下,关于此事的原文:“初,琨闻敦使到,谓其子曰:‘处仲使来而不我告,是杀我也。死生有命,但恨仇耻不雪,无以下见二亲耳。’因歔欷不能自胜。”这段文字就是后世“王敦杀琨”的最初来源。认真阅读之后,我们发现也许千百年来对于此段文字的误读,导致了王敦杀刘琨一事謬传千年。对于这段话关键的理解,在于刘琨对自己的儿子说,王敦的使者来到此地,却不告诉我,那意思是将要杀掉我啊!对于这句话,一些人就想当然地理解为王敦来的使者是负有指令段匹磾杀掉刘琨使命的。如果“不我告”的主语是“处仲使”,那么,似乎还说得过去,因为,刘琨的职务比段匹磾要高,东晋政府来的使者当然是要先见刘琨的,现在王敦的使者却不见刘琨,直接找段匹磾,那么,被拘禁着的刘琨当然可以怀疑有什么勾当。但是,这种解释完全是行不通的,因为,从当时的语言环境上来看,刘琨的这句话是针对段匹磾说的,此处的主语应该是省略了段匹磾。并且按照古汉语的习惯说法,这个句子应该在“处仲使来”处断开,完整的句子应当是:处仲使来,而(段匹磾)不我告,是杀我也。把“处仲使来”作为刘琨叙述的一件事来理解,“而不我告”,就是“而不告我”的倒装,那么,是谁不告诉我呢?那当然是指段匹磾了;“是杀我也”就是说:“这是他要杀掉我啊!”也就是说,在拘禁中的刘琨隐约听说了王敦千里迢迢派往幽州的使者,但是,段匹磾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从段匹磾的这种已经不顾及一点朝廷礼仪的行为中,刘琨敏锐地觉察到了段匹磾已经从内心决定要杀掉自己了。这才是这段话的正确理解,而对于这段话的错误理解,导致了“王敦杀琨”这一子虚乌有之事的长期存在。也就是说,即便不是王敦的使者,其他任何东晋来的使者,按理来说,正常情况下,段匹磾是要通知刘琨的,但是,这次南边来的人(不管是何人所派),段匹磾却没有让拜见刘琨,从段匹磾这一反常举动中,刘琨觉察到了段匹磾已经不再需要自己了,自己性命堪忧。除此之外,如果真有王敦杀琨这件事,那么,《晋书,王敦传》肯定是要有记载的,其他地方也会有这方面的记载,而实际情况是,仅此一处模棱两可的孤证,因此,不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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