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记载,高洋显示出暴虐、嗜血始于天保五年(公元554年)那次彻底消灭山胡的战斗。石楼山胡一直是困扰北朝的一个顽疾,在这次大规模的消灭山胡的战斗中,高洋下令将十三岁的男子全部斩杀,妇女和儿童全部赏赐给将士们。一个都督在作战中受伤后,他的部下路晖礼没有及时救援,高洋得知后,下令剜出路晖礼的五脏六腑,让九个人生生吃下。
嗜血大约是会上瘾的,也就是在同年的八月,他又处死了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高隆之虽然与高欢不是同族,但高欢将其认为堂弟,在东魏朝廷上历任司徒、录尚书事、领军将军、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太保等要职,北齐建立后,又进爵为王,可谓位高权重。高澄活着时,信任尚书右仆射崔暹、黄门郎崔季舒等人,等到高澄死后,高隆之曾建议高洋将二人杀掉,但高洋没有听从,这让崔季舒怀恨在心。崔季舒在高洋面前进谗言称:“高隆之审理案件时,总是露出怜悯之色,仿佛是在对人犯说这事不是他能决断的。”高洋认为,高隆之身为朝廷重臣,如果知道人犯有冤情的话,就应当汇报清楚,岂能委过于皇上而为自己博得美名呢?遂下令将高隆之关押在尚书省里。过去,高隆之一直不看好高洋,经常侮辱他,高洋将要篡夺帝位时,大臣们都提出反对,高隆之也不例外,对此,高洋一直是心存不满。八月二十一日,前东魏宗室、仪同三司元旭因犯罪被赐死,而高隆之曾与元旭一起喝酒,席间对元旭说过:“与大王交朋友,无论生死,我都不会变心。”有人将这话密报给了高洋,高洋大怒,下令武士们把六十一岁的高隆之殴打了一百多拳。放出后,高隆之口渴,将要喝水,被人劝阻,高隆之说:“今天会在何处!”遂喝了下去,接着,又跟从高洋出行,就死在了路上。又过了几年,高洋又想起高隆之的种种行为,又下令把高隆之的儿子高德枢、高慧登等十几人抓来,排列在马前,他一声令下,十几人全部被杀,并将尸体扔到漳水之中;又把高隆之的坟墓挖开,斩断尸骨,也扔到漳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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