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看官留意,秦帝国之中央执法系统为五大机构:其一,廷尉府职司勘审定罪,几类后世法院;其二,御史大夫职司举发监察弹劾等,几类后世检察院;其三,法官署职司宣法,几类后世司法局;其四,内史府职司京师治安捕盗并缉拿罪犯,几类后世公丨安丨机构;其五,宗正府执掌对皇族之执法权,是执法机构中最为特异的一个。
据《初学记》引《宋百官春秋》云:所谓宗正,乃周王朝王族执法官,本意为“封建宗盟,始选宗中之长而董正之,谓之宗正。”秦帝国承袭周王朝王族独治之官制,将原本的驷车庶长改名宗正,执掌皇族司法。也就是说,皇族的两大事务分开:宗庙事务归奉常,管理、监察、执法事务归宗正。是故,宗正地位很高,位列九卿重臣。始皇帝之所以如此将皇族司法独立,其基本方面并非基于维护皇族特权传统,恰恰相反,始皇帝是要抑制嬴氏皇族而深恐其余官署执行不力。所谓抑制,当然主要是防止特权泛滥,而不是惧怕或有意贬黜皇族。秦人崛起,有一个很特殊也很实际的因素,这便是嬴氏部族的根基与轴心作用极为强大,远远超过山东六国的王族实力。事实上,嬴氏部族是秦人族群中人口最多实力最强的部族,是凝聚老秦族群的轴心力量。秦之雄强,泰半来自嬴氏部族的雄强血统。要抑制如此一个皇族,确实是一件很难着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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