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把这个事件的相关人都列了出来:沈默、付波、李大海、郑挺。沈默把麦丰、雷垒、杨燕都列上去,想想,他们离的太远,就划去了。奥卡姆提到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从直接经济利益来分析,艾洁公司不是拿的付波的钱去赔挺立的费用欠账。凭据丢失明显被盗,得了,在不可抗力影响下,艾洁公司不承认以前的欠账,也是说的过去的。虽然很赖皮,沈默不愿意为之,但不能说不可以。反正,沈默对挺立的继续合作就不抱希望。从这一点来看,是乎大家都没有必要。
换一个角度分析,抛开直接经济利益影响呢?沈默继续用笔在纸上分析,不盯着钱,那挺立也就抛开了。除去沈默自己,纸上就剩下付波一个孤零零的名字了。
沈默越来越疑惑,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付波在艾洁的地位明显下降,公司对他的信任也越来越少。虽然沈默很多次有想法把付波开掉,也跟李伟提过,费用欠账理出来对他也确实不利,但也还没有到要追究他责任的地步。即便是要追究他,费用凭据没了,就能免了他的责任么?就能恢复公司对他的信任么?
或许,付波一时冲动,他觉得这些凭据就象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压的难受,所以铤而走险。可是,两者相较,沈默觉得如果是自己的话,做这种违法的事情的风险要比费用凭据本身严重的多。不可否认,费用凭据的消失,付波可以心理轻松很多。尤其是里面很多他签的那些所谓口头的承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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