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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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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的办事效率还是蛮高的,过了几天,李玫倩就打电话给我,说她在龙门广场附近的振安大厦帮我看了一间办公室,有30个平方的面积,都是装修好了的,办公设备都有。月租金2500,只要装一部电话和传真就可开张了。我吓了一惊,说月租金都要2500了,我那里租得起这么贵的房子。她说,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已经替你交了半年了。这样吧,以后呢,所有的费用我就垫着,你出面就可以了,赚了钱我们一人一半。我想想,管它呢,反正自己都不要付出什么,留条后路给自己。李玫倩接着说,电话传真的事情我会找人去装好。这样吧,你晚上到龙门大酒店来,我有一个10万的存折你先拿着,过几天拿着样品去浙江进货。

日期:2009-11-16 19:57:11

(59)

我第一次接到路小芳打给我的电话,她已经去了香港。我惊讶了一下,说,你怎么去了香港?她在电话里边哭,说,他没钱用,还有人追着他要债。他就把我,他把我卖了,我和几个女人被塞在一个黑暗的船仓里,一上岸才知道到了香港。我说,那,你在香港干什么?她边哭边说,被人逼着,卖,身。我说,那姓陈的台湾畜牲怎么这样?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跟上他的?啊?你怎么这样啊??路小芳在电话里哭,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几年以前他还有工厂,我在他厂里打工,他,他在办公室里强奸了我。刚开始,他,对我很好,还给我家里寄钱,后来,有了小月,我就死心踏地地跟了他。谁知道,大前年,他做生意亏了本,还有人逼他要债,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喝上了酒,一喝就醉,一醉就打我……路小芳边说边在那边哭。我说,你离我那样远,我能帮上你什么吗?她说,你帮不上我,我被人看得很紧,上周,有个姐妹逃跑,被他们抓了回来,打得半死,我也不敢跑了……我没有说什么,她接着说,“我这辈子就完了,只是,不想让我女儿难过,我怕他把小月也卖了,所以,想请你找个好人家把小月送出去,以后,我若有机会回大陆,就去找孩子。”我说,我试试看,我不知道要送给谁,先帮打听一下。她说好,“麻烦你了,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如果小月送人,记得让她养父母在长大后告诉孩子:她原名叫陈小月,生于2005年3月28日晚上10时12分。她的妈妈叫路小芳,是重庆沙坪坝人,生于1978年,她爸爸,就不说了,她没有,爸爸。”女人还没说完,早已泣不成声。我刚想再安慰她几句,她匆忙说,我不说了,没时间了,我以后再给你电话。说完,就挂上了电话。我心里一阵惆怅,多好的女人,但咋就没有一个好命?心甘情愿的,陪一个落魄的台湾人,和他一起生活,给他女人的柔情,给他洗衣做饭,给他生儿育女,不图他的钱,也不图他的人,就只想,过这么平凡的生活,这么长的天,母子俩一天就吃一条鱼,也无怨无悔。可是,结局却是这样?老天,你他妈的不开眼还不说,还把眼给瞎了!这世界虽大,却已没有好人们的立锥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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