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2-02 17:06:08
第四十一章 天皇?天后! (3)
在罗列了上述罪行后,武后向丈夫表示,此人不配做武家的后人,也不能再留在京城,应流放外地。
自杨小姐事发后,李治一直是恨地的牙痒痒,但忌于武敏之是武后指定的自家人而不敢“擅自”处理。为了老婆,李治连自己的亲生儿子(废太子李忠)都舍得,何况一个还没过门的女人?因此,在武后明确表态之前,李治也不敢先行作出处理。这时的李治,由于长期的习惯,已经对武后从宠爱、信任演变成了逆来顺受,缺乏主见。
现在既然老婆发了话,那么下面的事就好办了。咸亨二年六月,李治下诏,勒令武敏之恢复贺兰姓,同时将他放逐至雷州(广东省雷州市)。不过对于这种把皇帝皇后得罪个彻底的人来说,“放逐”绝不只是换个地方过日子这么简单:贺兰敏之在经过韶州(广东韶关)时,被嗅觉灵敏的当地官员用马缰绳勒死(另一说是他自裁),就此结束了他悲剧的一生。
据其后出土的墓志铭文记载,贺兰敏之死时年方二十九岁。
客观地说,贺兰敏之的死确实给武后带来了相当的冲击。无论她是多么强势,亲信之人的背叛都是刻骨铭心的痛。武后选择贺兰敏之作为家族继承人,毫无疑问有她十分看重的优点;而正是这个她亲手选择的继承人,对她犯下了让她无法容忍的罪行。虽然绝望过后她果断采取了行动,然而此后她已经难以再相信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