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1-26 09:02:03
今天上午本不会来更新的,上网查下资料然后带儿子去新华书店。
习惯性的看下帖子,昨天,又是我一不小心留下惹起争端的话题,关于对她该不该同情?
与我相反的意见,我表示尊重。
但我依然不会同情她,为什么要同情呢?我该是羡慕才对,羡慕她拥有我极度缺乏的特质:城府。
我该佩服她的早熟,佩服她小小年纪就如此工于心计。
照原本打算是不会详细写到她的,毕竟涉及到别人一些极不光彩的隐私。
且有为我老公开脱的嫌疑,越描越黑。也显得我小肚鸡肠,喜欢嚼舌根。
唔,反正已经被人骂过了,只看了开头的人觉得这个帖子又臭又长,越发印证了我长舌妇的形象。
嗯,看了我今天的文字,想骂的人就骂,想说我恶毒的人就说,想说我自私为了自己而编故事诋毁她的人,也请随便。。。
在天涯发贴,就要有被骂成猪头的心理准备。
她的故事,发人深思,引人唏嘘也令人咋舌。
因无法验证故事的真实度,故只是当作一个故事而已。
故事的素材只有约五分之一来自老公口述。城市很小,人口很集中,所以谁也不是活在真空中。
关于她的或传言或谣言或谎言或实情,源源不断灌进我耳朵里。
来源包括我的婆婆,我的小姑子,小姑的朋友,老公表哥,表哥的第N任女友,以及老公同事,比如前面提到过的小姚,还有我们曾经的邻居,单位的司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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