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儿子,我们叫他叔叔,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少年”。如此奇特的称呼,完全因为叔叔是个更加奇特的人。奶奶有个大女儿,早早地去美国留学,现在已经拿到了绿卡,定居美国。在女儿离去的这几十年里,奶奶全家一直在做着移民美国的准备工作,所以叔叔一直在学英语,从二十岁学到了四十岁,每天早上,叔叔第一个起来,利落的身板和中山装,扭开那个陪伴他几十年的卡式录音机,开始机械地,一遍遍地朗读英语。叔叔一辈子没有上过班,一辈子高中没有毕业。他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英语,他全部的世界,就是那间堆满了英语参考书的一贫如洗的小房间。叔叔每年只有一次出门,那就是去美国大使馆面试。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加奇妙的事情么,一个国家的公民为了成为另外一个国家的公民,几乎把一生用来学习人家的语言,这一生几乎过完了,却仍然不曾踏入人家的国土一步。
《第一章 我们去哪儿》四(2)
我和萨沙有一大群朋友,还有学习建筑设计的小华小流氓徐老三和学音乐的蓓蓓。其中以徐老三最具特征。我们当中最没文化的徐老三是个绝对的流氓。他总是爱蹲在地上一边抽烟一边吐痰。当他抬头看你一眼,那漆黑的剑眉,毛刺刺的。同样是帅哥,电视那种高大强壮的帅哥修了整齐的剑眉。和他一比却好像小绵羊。他那大到几乎要鼓出来的黑眼睛,没有灵魂,只有凶恶。他很帅,却一点不纯朴。虽然他英俊却全被杀气所恐吓。这是个真正的全身流动着男性最低级的格斗和肉欲血液的动物。没有文化,却很英俊,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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