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陆小凤都没有赌过钱,他本是个赌徒,六七岁的时候已经会玩骰子。
到了十六七岁时,所有郎中的手法,他都已无一不精,铅骰子、水银骰子,碗下面装磁石的铁骰子,在他眼中看来,都只不过小孩玩的把戏。
普普通通的六粒骰子,到了他手里,就好像变成了活的,而且很听话,他若要全红,骰子绝不会现出一个黑点来。
赌就跟酒一样,对浪子们来说,不但是种发泄,也是他们谋生方法的一种。
最近他没有赌,并不是因为他赢得太多,已没有人敢跟他赌,而是因为他自己觉得这种事对他已完全没有刺激!
他当然也用不着靠这种方法来谋生,所以他能去寻找更大的刺激。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他想留在这里,就得要有赚大钱的本事。
现在他好像已不能不留在这里,而这里惟一能赚到大钱的机会好像就在这三粒骰子上。
庄家反抓起骰子,在大碗边敲得叮叮直响,大声叫:“快下注,下得越大越好。”
陆小凤忽然道:“这一注我押五百两。”
他虽然没有五百两,可是他有把握一定不会输的。
可惜别人对他却没有这么大的信心,庄家冷冷地瞟了他一眼,道:“我怎么还没有看见你的五百两?”
陆小凤道:“因为我还没有拿出来。”
庄家道:“我们这里的规矩,要看见银子才算数。”
陆小凤只有拿出来了,拿出了那柄用夜壶改成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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