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10-20 10:54:59
《隐蔽的特权格局》的一点补白:
权利分布不平均,就会导到一种很奇怪的寻求救济的博弈策略,比如“先出名,再伸冤”。记得以前有个叫“反腐败的小女孩”的,在网络上发帖“寻找网络推手,把俺推‘红’”。因为“红了俺说话就有人听了,俺就能替家人申冤了;红了俺爸就不会再受委屈了,就不用这么辛苦地告状了;红了俺弟弟就不用受连累在监狱关着了;红了俺就能发动大家和俺一起反腐败了”。
一个人若出了名,无疑可以获得更大的影响力(隐权力),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但这种依靠改变个人影响力的权利救济方式,不过是一家人之万幸,反衬的是公共救济之大悲。
公共救济之所以冠以“公共”的前缀,无非因为,这一救济理应遵循普遍原则而非特殊主义,提供公共救济的制度与部门必须一视同仁地对待求助的公民,不能因为公民的身份、地位差异而搞区别对待,对名人红人有效的公共救济待遇,对“沉默的大多数”也应同样有效。名人受了委屈领导会“高度重视”,难道无名小民有冤就活该无人理?如果维权不是依靠制度的平等保护,而是看个人有没有能耐、有没有门道,势必形成一种极不公正的权利保护差序,所谓的公共救济也就成了特定的一部分人才能够享有的特权。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