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这人从小寄人篱下苦惯了,特别会过日子。外婆嫁给外公之后,二人配合非常默契。自从自己家买了第一匹牲口之后,外婆就像对待孩子一般爱护它,每天晚上起来给牲口喂草,连灯都舍不得点,结果经常被撞的一头包。节约下来的钱,全部攒着买地。外公这个人也不爱乱花钱,干活时根本不用人催,因为看见庄稼长的好,他比什么都高兴。八十年代后期,外公在我们家住了几年,有时我跟他一起到外面转转,每走到庄稼地,他都要俯下身子仔细地看半天,还说人家不会种田,庄稼没长好。
俗话说,天道酬勤,外婆的精打细算和祖父的勤劳耕作,使得这个家庭在解放前的二十年里不断扩大再生产,从原先的几亩地变为四十多亩,还盖了一座二层的小砖楼。不过,滑县的土地属于黄河故道,含沙量大,肥力差,当时又不懂使用化肥和品种改良等技术,尽管精耕细作,但还是离不了靠天吃饭,一亩地能打个二、三百斤粮食就算大丰收了,遇到荒年景颗粒无收的情况都有。每年打下的几千斤粮食养活当时一家六口,也不过温饱有余。
当时家里只有外公一个男劳动力,地多了以后一个人忙不过来,就雇了一个长工,农忙时节也雇几个短工。但是,这里的主家与雇工的关系并非像《收租院》里所描述的那样残酷、血腥,而恰恰相反——当时吃饭时,外公和长工同席,吃干饭;外婆和孩子们则另一桌,吃稀饭。这是因为,在天灾人祸频仍的河南,小户人家即使有些余粮也不敢顿顿吃干饭,必须留下来粮食备荒,或者换钱买地;而外公和长工属于下地干活的劳力,他们必须吃饱才有劲干活。上工时外公和长工一起下地干活,那长工与我们家关系也相当好,本身也就是自家五服以内的亲戚。外公与长工以叔侄相称,而且文革时代整我们家的那帮人里,独独没有这个长工。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殷实之家,而不是一些人公式化地描绘的如同洪水猛兽般的压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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