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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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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经常去部队家属院里玩,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姓汪的小朋友。我们俩非常要好,经常互相到对方家里做客。他的父亲是部队里的一名处长,当时三十多岁,白白胖胖的。我最喜欢到他们家去吃饭了,因为他们家似乎从来没有断过鸡鸭鱼肉。特别是,他们家吃的排骨跟我们家的很不一样:当时太谷县的国营肉店里根本见不到排骨,偶尔只有被剃得干干净净、几乎只带一丁点儿肉的大骨头卖。碰到有这种大骨头,大人就买回家炖汤,那上面的丁点肉根本就不用啃,放在嘴里一含就没了,然后就锤子砸开“敲骨吸髓”。吃过一次的骨头是舍不得丢的,还要再熬一回汤。即便是这样,每当家里吃骨头时我和姐姐都象遇到了盛大节日。可是小汪家的排骨上面全部都是厚厚的肉,味道真是美极了。小汪的妈妈知道我喜欢吃排骨,几乎我每次去他家吃饭,她都给我做排骨。他们家的酒柜里放着很多白瓷瓶的酒,后来长大了我才知道那种酒叫茅台。小汪还给我吃过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有些苦味的黑色糖果,告诉我这叫巧克力。他们家拥有两套有厨房厕所的房子,一套一居室、一套两居室——和我们工人阶级家庭比较起来,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差别,正如奥威尔的《动物庄园》里所说的那样:“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更加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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