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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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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有到现场,但仅仅是凭这位兄弟所说的情况,我当时就建议他自己开店,不用和我合作,也没有必要和我合作,为什么?因为,在成都来说,一个好口岸的餐馆基本不可能亏本,如果选对了特色菜品,稍微生意好一点,稍微懂得经营一点,那么一个月的纯收入最少都会是好几万的,而现在这位兄弟自己手里有好口岸,有好铺面,如果看好龙虾这个项目,老实说,加盟是最好的方式,直接给我品牌使用费就完事,其余的利润全是他自己的!因为,到目前来看,他最大的店铺问题解决了,其他相对来说都是小问题……

2010-7-16 19:10:00

但是这位兄弟不是很愿意,或者说他更希望能和我达成一种合作,按他说的话是关注我帖子很久,很信任我在这方面的为人,相信和我合作是比较好的选择,而且,他自己还有其他事情,这个店并不是他最开始想干的,也属于是一个意外而导致的结果,再加上他自己没有时间天天到店全职经营,因此必然的要找个人来进行合作,既然要找人合作,他或许觉得我是最合适的,毕竟,他关注我帖子很久,通过我的文字对我有基本的了解和信任,再加上到我店多次消费以后对龙虾的味道也认可,那对于一个寻求合作伙伴的人来说,或许选择我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方式吧!

老实说,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北京的黄哥在成都学习龙虾的时候,我当时就给他这个建议,希望他回北京以后能找到这样一个有投资者的铺面进行合营,因为他自己不用承担太多风险,不会导致太大损失!当然,弊端也有,比如店子做火了以后可能随时面临被踢出局的尴尬等!但相对于一个创业的人来说,在事先能把相关因素约定好的话,这些问题都不会成为什么致命的损招!因此,当有兄弟主动找我合营的时候,我应该是心花怒放才是!但事实并不是如此!至少今天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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