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6-13 06:10:50
过年回家,我带了一大把的现金,我想给爸爸买一瓶茅台酒,他喝了一辈子酒了,却从来都不知道茅台的滋味.
大年三十那天,是父母的生日,说来很巧.父母是来自于不同的地方的,经人介绍认识后,却发现两人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而且是大年三十的这一天。爸爸的父母和妈妈的父母都很早就去世了,这可能也是他们溺爱我和妹妹的原因吧,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我到厨房,想打开这瓶酒,当爸爸听说了价格之后,却死都不让,他一个劲儿的说“这还了得,这还了得,喝这么贵的酒,要了我老命了。”“买都已经买了,你留着它干吗呢?爸,今天过生日,高兴,就喝了吧,反正早晚都得喝。”“不不不,留着,留着,以后让来咱家的人都看看,这是俺闺女念大学回来给俺买的酒,好几百块钱一瓶!”
我突然想起有位作家史铁生说的话“写作是为了出名,出名是为了让母亲高兴。”父母给孩子的爱和孩子回馈给父母的,永远都不对等,一瓶茅台酒让父亲欣喜若狂,而原来的那么多次从他手里接过几千上万块钱,我却麻木的没有一点表情。所幸,如后来的史铁生,我醒悟了这个道理,为时还不算晚。
妈问我不再跟家里要生活费了,每月还给妹妹寄生活费,这些钱都是哪来的,我说打工挣的,妈说大城市的钱真那么好挣?你在外面,可别太苦了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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