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人之为人,对伴侣的关怀是无可比拟的。一个人可以自己吃苦、受罪,但他不一定能看到自己的伴侣受到苦刑。
正像金庸所说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
没到那个份上,谁也别吹牛,说“换了我一定如何如何”。
不是每一个人的意志都能战胜情感的。
所以军统局有一条家规——抗战期间,不准结婚。
看似不通情理,实际上有他的道理。一个人结了婚,自然就多了一份牵挂,另外还有一点是不能明说的,就是一旦被捕,出问题的几率要高得多。
按:余则成在抗战期间搞对象,而且对象还是个比较“左”倾的知识分子,还声称要结婚,这在当年的军统不可想象!
反了他了还!基本上属于现在大家常说的“这人不想干了”。
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军统因“违章结婚”而受到处分的,在200人左右。
注意:这200人可不是因为跟共产党搞对象才被处分的,人家就是正常的恋爱结婚,而且一般找的对象都是特务.都不行。
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余左恋是个什么结果可想而知:首先是俩人肯定结不成婚,余自己的饭碗砸掉,这都是必然的。
弄不好,两口子都会蹲监狱。
再有,从我党的角度来说,左蓝作为一个地下党员,如果是作为工作任务与余接触,那么组织上一定会要求她,不要表现得那么“赤化”,至少是保持“中性”吧。否则岂不是找不自在,生怕自己暴露得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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