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爽度日如年的等待中,司马懿也在加紧工作。不过,司马懿的工作并不是为了让小曹尽早过上富翁生活,而是任用曾被曹爽迫害过的卢毓当司隶校尉,主审持这个大案要案,通过严刑逼供,终于得出了曹爽、毕轨、邓扬、何晏、丁谧、李胜等人约定三月举事共谋篡位的“证据”。谁都知道,“共谋篡位”这个罪名是司马懿虚拟出来再套在这一群猪头愤青身上的,而且谁也知道,这个罪是可以诛灭三族的,但谁也没有表示不同意见——只有猪头才敢站起来。
于是就形成了这个判决书: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爽以支属,世蒙殊宠,受先帝握手遗诏,托以天下,而包藏祸心,蔑弃顾命,乃与晏、扬、当等图谋神器,范党同罪人,皆为大逆不道,按律诛灭三族。
倒是蒋济同志,最后向司马懿求情:“曹真之勋,不可以不祀。”要司马懿看在曹真同志的脸面上,放过曹爽一马。
可司马懿却说:“国法不可废也!”
他可以放过诸葛亮、放过诸葛恪这些魏国的公敌,但绝对不会放过曹爽这样的私敌。他要是放过曹爽,他就不是司马懿了,他的后代就有被搞下来的危险。
于是,以曹爽为首的曹爽反革命集团一百多人都被押往洛阳北郊执行斩首。不过,曹爽手下那些二流人物,都被司马懿放掉,而且有的依然官保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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