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行动的带队长机是克雷斯.霍夫曼中校。在接到命令时,霍夫曼和他的部属们都迷惑不解:为什么动用F-22这样的战斗机而不是B-2这样的轰炸机,就算担心冒险带来巨大损失(鉴于B-2过于高昂的费用),也可是动用关岛基地的B-52H,只要在美军空军掩护圈内,B-52H发射“战斧”导弹是又安全又经济的,而且2个小时内就可对中国人进行直接打击。霍夫曼他们不知道,为派遣什么飞机参与行动,军方内部就有很大争议,中国大陆的防空网十分密集,对能否突破这个防空网美军心里没底。F-22的超音速巡航能力和较灵活的机动能力应该比B-2更有胜算,只要成功摧毁中国的雷达系统,再动用B-2也不迟。所以昂贵的B-2没有动用,至于B-52H,只有在1500公里外发射“战斧”来阻止中国人,这等于是彻底暴露美军意图,中国肯定视为不宣而战。所以……拉姆斯菲尔德侃侃而谈,动用F-22是最佳的选择。参谋联席会议主席谢尔曼上将知道拉姆斯菲尔德另一把小算盘,只要此战成功,他拉姆斯菲尔德就可以振振有辞提出他的“隐形空军计划”,让国会重新审视削减F-22和JSF拨款的“巨大危害”,而他自己则名利双收—滚滚拨款和“美国21世纪空军之父”的桂冠。只要对军队有利,谢尔曼也不想反对,加上戴利和那个喋喋不休的康多莉扎.赖斯女士的鼓动,布什总统还是签署了该项命令。攻击时间定为5月9日1时 40分正,美机攻击时间比台军时间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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