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2-10 03:44:43
【第七章,地皇三年】NO.4:未婚妻(有修正)
再说刘秀连夜从舂陵启程,一路直奔新野而去。这一趟虽说是逃亡,其实却也可以算是回家,因为在刘秀心中,新野就是他的第二故乡,这里不仅有姐夫邓晨、三表哥来歙、太学同窗邓禹,更有已经成为他未婚妻的阴丽华。
当年刘秀从太学辍学之后,长兄刘縯知道刘秀钟意于阴丽华,于是刘秀前脚刚回舂陵,刘縯后脚便托人上阴家为刘秀提亲。刘縯本以为凭自己的江湖地位,这门亲事理应手到擒来,然而事情却并不简单,在那个普遍早婚的时代,女孩子家通常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在上头,而像阴丽华这样的大美人胚子,虽然养在深闺,却早已名声在外,提亲者之多,更是挤破门槛。
有勇气前来阴家提亲者,大抵也都事先掂量过自己,他们要么有钱,要么有势,要么又有钱又有势,就算无钱无势,至少也还有六块腹肌。然而,阴母楞是一个也没看上,一家都不肯许。
阴丽华七岁丧父,家中事务均由阴母和长兄阴识定夺。阴母拒绝所有的提亲者,自有她的考虑。阴母乃是蔡少公的铁杆粉丝,在阴丽华很小的时候,阴母就特地让蔡少公给阴丽华算过,蔡少公相面过后,叹道,“此女必大富贵,强盛子孙,光耀门楣。”阴家为新野大族,家资巨富,有田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这样的家境,再光耀和强盛下去,那该是怎样的富贵?阴母几乎不敢再往下想下去,对她来说,蔡少公的话就是神谕,容不得半点质疑,从此之后,阴母便视女儿阴丽华为奇货可居,觉得将她嫁给谁都嫌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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