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伏,
战,
血战,
死战,
不敌,
退。
The end。〗
可以看出,在此故事中,有关宓辛的戏份被全部删除,李斯的戏份也是砍去十之八九。浮丘伯不动声色地听着,他知道樊於期并未说出全部事实。军人也有不爱武装爱红妆的时候,不仅喜欢美化自己的胜利,更喜欢美化自己的失败。又或者,战场如闺房,有诸多不足为外人道之事。
再回过头来看李斯。李斯刚去鬼门关走了一遭,樊於期那突然砍出的一剑,硬生生地将其头皮削去一片,只要再往下砍几寸,或者他躲闪得再慢那么一点,他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
这个时候的李斯,体现出了一个职业官吏的良好操守,他只是草草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便又立即投入了紧张而繁忙的工作。眼下的动荡时期,正给了他大展身手、仕途爬升的大好机会,他哪里还顾得上盘算自己这点伤是否应该算是公伤,是否应该休一个带薪的长期病假,请一个专业的心理医生治疗咨询等等。他仕途的终极目标还远没有实现,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能停歇。是以,在这个时候,他不仅要向嬴政展览他的伤口,更要向嬴政展示他的才华。
另一方面,樊於期的这一剑,也再次促使李斯开始思考生与死的问题。李斯这时三十八岁,照今天的干部标准来考量,几乎能算得上是青年了,而在他的身上,也确实留存有青年人的洒脱和锐气。大难不死之后,他体会到的并不是生命之脆弱,而是作了如下思辩:樊於期那一剑若砍得准,我也就立时死了;而正因为他没有砍准,所以我还活着。反过来说,我还活着,证明那一剑没有砍准,而因为那一剑没有砍准,所以我并没有死去。因此,只要我还活着,就证明我没有死,也不会死,死亡不会降临于我,那么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而如果我死去了,则证明樊於期那一剑砍得正准,而因为那一剑砍得正准,所以我就无法再活着。既然不再活着,自然也就不会感受到活着时候才有的恐惧和痛苦。因此,死亡一旦降临,我也就将不再存在,于是更加不用为了死亡而担忧害怕。由是言之:神不足惧,死不足忧,祸苦易忍,福乐易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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