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已经不再有着青年时代的愤怒了。那时,他刚来到咸阳,一无所有,没有身份和地位,没有财富和房产。而他所要去往的咸阳官场,却又是一家全封闭的贵族俱乐部,吕不韦就是这家俱乐部的主人。这家俱乐部,只对会员开放,根本就不带外人玩。李斯只能徘徊在俱乐部之外,对于里面的风光,他既妒忌又羡慕,并希望自己也能有进入的一天。这个时候,他和吕不韦的关系是彻底对立的,吕不韦就是他的仇人。
歌德说过一句浪漫凄美的话:我爱你,与你无关。李斯想对吕不韦说的却是这样一句话:我恨你,与我无关。谁叫你们这些俱乐部里的人只顾自己快活,从来不往外看,也从来不曾发现门外我的存在,我,本比你们所有人都更有资格更有能力享受俱乐部里的一切。李斯要惊醒俱乐部里的人,引起他们的注意,从而为他将门打开。他有两个方法,一是一把火把屋子给烧了,就像后来陈胜吴广干的那样;二是站在门外大声呐喊,乃至咒骂,疯狂捶门,只求有人能够听到。李斯选择的是第二种方法,他也只能如此选择。
彼时的李斯,有着太多压抑的愤怒,因此很难对吕不韦作客观的评价。在彼时李斯的眼中,吕不韦始终只是一个商人,目光短浅、惟利是图。对商人的看法,他和他师兄韩非完全相同:所谓商人,乃是五蠹之一,是人类的渣滓,社会的蛀虫。诚然,商人作为一个比妓女还要古老的职业,在古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受到鄙视和厌弃的,至有无商不奸之说。贩子,无耻之徒也。可见,古时候的商人,地位远远不如今天来得高。比较而言,商人的地位,过去被踩得太低,今天却又被抬得太高。今日流行的价值观,便是商人的价值观。所谓成功,便是金钱的成功,从大里来说,看你手中里有多少钞票,从小里来讲,看你掏出什么牌子的烟。而那些成功人士,也早抛弃了富翁富婆这样土气的头衔,换上了社会精英、财富英雄的新装。我于经济学不甚了然,而那些经济学家们似乎也没有打算让我了然。但很明显的是,当制造者得到的利润远远少于贩卖者得到的利润,当消费者不得不接受某些价格远远高于价值的产品,当劳动和收获在不同的人身上呈现出巨大的反差,这其中一定存有问题。由前可见,仇富心理,古已有之,非今日始。仇富者纯粹是红眼病吗?韩非是红眼病吗?未必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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