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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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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3-13 16:34:12

【三零五】一地鸡毛

孝元皇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

石显惮周堪、张猛等,数谮毁之。刘更生惧其倾危,上书曰:“……今贤不肖浑殽,白黑不分,邪正杂糅,忠谗并进;……所以营惑耳目,感移心意,不可胜载,分曹为党,……谗邪之所以并进者,由上多疑心,既已用贤人而行善政,如或谮之,则贤人退而善政还矣。”显见其书,愈与许、史比而怨更生等。

是岁,夏寒,日青无光,显及许、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内重堪,又患众口之浸润,无所取信。时长安令杨兴以材能幸,常称誉堪,上欲以为助,乃见问兴:“朝臣龂龂不可光禄勋,何邪?”兴者,倾巧士,谓上疑堪,因顺指曰:“堪非独不可于朝廷,自州里亦不可也!臣见众人闻堪与刘更生等谋毁骨肉,以为当诛;故臣前书言堪不可诛伤,为国养恩也。”上曰:“然此何罪而诛?今宜奈何?”兴曰:“臣愚以为可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师傅之恩,此最策之得者也。”上于是疑之。

司隶校尉琅邪诸葛丰始以特立刚直著名于朝,数侵犯贵戚,在位多言其短。后坐春夏系治人,徙城门校尉。丰于是上书告堪、猛罪,上不直丰,乃制诏御史:“城门校尉丰,前与光禄勋、光禄大夫猛在朝之时,数称言堪、猛之美。丰前为司隶校尉,不顺四时,修法度,专作苛暴以获虚威;朕不忍下吏,以为城门校尉。不内省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报举,告按无证之辞,暴扬难验之罪,毁誉恣意,不顾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怜丰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为庶人!”又曰:“丰言堪、猛贞信不立,朕闵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迁堪为河东太守,猛槐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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