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8-24 16:52:23
【四三三】白马义从今安在?
孝献皇帝兴平二年(公元195年)
公孙瓚既杀刘虞,尽有幽州之地,志气益盛,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记过忘善,睚眦必报。衣冠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有材秀者,必抑困使在穷苦之地。或问其故,瓚曰:“衣冠皆自以职分当贵,不谢人惠。”故所宠爱,类多商贩、庸儿,与为兄弟,或结婚姻;所在侵暴,百姓怨之。刘虞从事渔阳鲜于辅等,合率州兵欲共报仇,以燕国阎柔素有恩信,推为乌桓司马。柔招诱胡、汉数万人,与瓚所置渔阳太守邹丹战于潞北,斩丹等四千馀级。乌桓峭王亦率种人及鲜卑七千馀骑,随辅南迎虞子和与袁绍将麹义,合兵十万共攻瓚,破瓚于鲍丘,斩首二万馀级。于是代郡、广阳、上谷、右北平各杀瓚所置长吏,复与鲜于辅、刘和兵合,瓚军屡败。
先是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瓚自谓易地当之,遂徙镇易,为围堑十重,于堑里筑京,皆高五六丈,为楼其上;中堑为京,特高十丈,自居焉。以铁为门,斥去左右,男人七岁以上不得入门,专与姬妾居。其文簿、书记皆汲而上之。令妇人习为大声,使闻数百步,以传宣教令。疏远宾客,无所亲信,谋臣猛将,稍稍乖散。自此之后,希复攻战。或问其故,瓚曰:“我昔驱畔胡于塞表,扫黄巾于孟津,当此之时,谓天下指麾可定。至于今日,兵革方始,观此,非我所决,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楼不攻。今吾诸营楼橹数十重,积谷三百万斛。食尽此谷,足以待天下之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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