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12-05 0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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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你好。我叫约翰-柯林斯。我想我们需要谈一谈了。”说话,握手,这是西装男里为首的一个,白人,四十岁左右年纪,黑色框镜。说话的同时,他还给我出示了一个看上去是证件的东西。尽管我没看清是什么,但我觉得这玩意应该是真的,起码穆林是相信的。“国际刑警。”
“呃。”国际刑警,我知道这行当,在电视上见过嘛,很拽的那种,可以全世界各地抓人的那种。可干嘛要打扮成黑衣人一样,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见了他们怎么打招呼?幸会?有丨警丨察不远万里来找我,我和人家说幸会?
正不知怎么说的时候,另外一个西装男上前了一步,黄皮肤,亚洲人面孔,还是这个亲切。“高兴,好久不见。不认识了?”
咦?熟人?怀着科学辩证的态度,我仔细辨认眼前这张面孔,生硬、冷漠,还带着与年龄不符的苍劲。但在这张冰冷的脸上,一双眸子却炯炯有神,里面含着阵阵暖意。这眼睛让我熟悉,慢慢的,整个面孔开始鲜活起来,大脑里积累的历史面孔开始逐一跳出来开始识别,渐渐的一个影子清晰起来。“方振!” 我已经认出了来人。
“呵呵,还认得故人啊。”方振的笑容很职业化,不卑不亢,但在我看来却很亲切。我太了解这小子了,应该说了解以前的这个小子。方振和我是初中同学,与我这种小时候被逼着走上篮球道路不同,他从小就喜欢篮球,并且视“便士”哈达维为第一偶像。初中我们认识了,他得知我老爸是前专业球员并且我有机会跟着市体校一起训练的时候,羡慕的两眼直放光。从那以后,他就屁颠屁颠的在我鞍前马后伺候着,终于博得了我的好感,被我认可为朋友。后来顺理成章,在我老爸的关系下,他也有机会跟我一起去市体校跟着人家训练。从那以后,我们俩就被绑在了一条绳上。无论训练还是比赛,我们始终都是成双成对的万年组合。我是那种天资不错,但总是耍小聪明吊儿郎当不正经训练,能有机会逃训就绝不错过,打游戏、逛马路、泡妞,我觉得外面的生活很精彩。而则方振属于那种天赋平平,但训练特别刻苦的人,甚至可以用球痴来形容他。跟着市体校队训练之后,我的水平提高始终没能达到老爸所期望的速度,总是进三步退两步。方振却一日千里,提高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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