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斯佩思·图米在和路克初吻的那一刻爱上了他。
大多数哈佛男生都不知道怎么接吻。他们要么猛亲一气,把女孩的嘴唇弄得瘀青红肿,要么把嘴张得很大,像个吸尘器一样。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楼大院里,离半夜零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路克第一次亲她,他热情澎湃,却不失温柔。他的嘴唇一直在动,从她的嘴唇挪到脸颊、眼皮和喉咙。他的舌尖轻柔地在她的唇间探索,似乎在彬彬有礼地询问能否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甚至都没有假惺惺地推拒一下。事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看着镜子,对着里面的倒影说:“我想我爱他。”
这是六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感觉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强烈。现在,她几乎每天都和路克见面。他们今年都上大四。每一天,两人要么一起吃午饭,要么一起学习几个小时,连全部周末也几乎是一起度过的。
对于大学最后一年就和哈佛男生或年轻的教授订了婚的拉德克里夫的女孩们来说,这并不稀奇。他们会在夏天结婚,度个长期蜜月,然后搬到公寓里住,开始职业生涯,过上一年半载,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不过,路克从未提过结婚的事情。
她坐在弗拉纳根酒吧靠后的一个包厢里看着他,和伯恩·鲁斯坦争论着。鲁斯坦是个高个子研究生,留着浓密的黑色小胡子,一副不好对付的模样。路克的黑头发一直往他眼睛上掉,他抬起左手把头发拢回去,这是他常有的动作。等他年纪大些,干了负责任的工作,他就会抹上发胶,把头发固定在原位,而那样就不像现在这么性感了,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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