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祸,这自永乐以来与明王朝共生共长的毒瘤,到魏忠贤,终于发展到极致,亦就此划上句号。不过,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读明史读到后来,人们可能都有一种厌倦与麻木。因为实在太多,如过江之鲫,连绵不断、层出不穷,以致失去兴趣。我在提笔叙述魏忠贤故事前,就突然生出无聊之感,从王振想到汪直,从汪直想到刘瑾,从刘瑾想到魏忠贤,二百年间,到处活跃着此辈的身影,专权、怙宠、浊政、殃民,无所不为,以至偶尔不见此辈动静,反倒诧异,会单独地特别指出(例如嘉靖朝)。所以,在司空见惯的意义上,阉祸在明代确实缺乏新意,从内容到形式颇相雷同,本质不变,无非为害或大或小而已,慢慢会让人提不起兴致。
但天崇年间的政治、历史,不说魏忠贤不行。一方面不说不行,一方面阉祸大同小异又让人心生倦意,怎么办?只好落笔之前,先去思索和寻找有“魏式特色”的东西。通盘想了一下,觉得“魏式特色”表现于两点:一是登峰造极,一是造就了“阉党”。尤其第二点,是十足和独一无二的“魏氏特色”,《明史》为“阉党”辟出单独一卷(第三百零六卷)、在《列传》中拿出单独一个单元(列传第一百九十四),完全由于魏忠贤——《阉党传》除了开头拿正德年间几个人凑数外(其实不足称“党”),入传者,全部是魏氏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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