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任思瑶带着无比雀跃和紧张的心情上学去了,包里面装着一份沉甸甸的信,昨天晚上她反反复复抄写了好几遍的。
但凡是写错了字,为了不因为勾划影响美观,她是写了一张又一张。她还特意找了信封,仔细封上了,这可是正经八百的信。
其实任思瑶的字不是很能拿得出手,没有字体,工整度也有待提高,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份心情,她的字看着好像也不赖。
她先是把自己对男孩的看法和感觉写出来了,然后,然后的内容就乱七八糟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
一到教室她就做贼一样找机会,下午任思瑶终于逮住个机会。
胡永麟不在,装作去接水的模样,把信胡乱地塞到胡永麟的书桌里,几步窜回到座位上,心脏狂跳不止,久久不能平复。
也不知道胡永麟什么时候能看到,她的心痒痒地,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幼稚,会不会觉得自己的字难看。
哎呀完了,应该用好看一点的纸,完了完了完了,失算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任思瑶在书桌里,惊喜地发现了一封信,一份比自己的还要精致的信封,粉色的信封上面有亮片。
这是昨天放学的时候,胡永麟飞奔到礼品店买的,一是为了买东西,一是害羞,不敢和任思瑶打照面。
为了能在正常时间回家,胡永麟拿出了自己最快的速度,他小学的时候是校田径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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