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刚进帝国理工学院的那段日子里,范连城确实蛮喜欢姓李的那位校友,李柳,只是最后她选择了其他同学当男朋友。
成长可不就是这样,哪怕是花花公子赵鲟,心里头也还装着那个放不下的她。
之所以如此花心,跟初恋劈腿存在很大关系。念中学期间发生的事,自那之后这家伙就开始自暴自弃,又或者说是宛如脱缰野马,混迹各大夜场。
好歹认识那么些年,彼此间都知根知底。
至于为什么赵鲟浪了,范连城却没跟着下水,只能说性格不同,显然具备一切当花花公子的资本,零花钱比赵鲟多,长相比赵鲟略胜一筹,可惜输在嘴巴不会说、性格不够放荡上,这跟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有关。
范连城一直被管着,赵鲟这个家里的老二则一直被惯着,久而久之就成了当下的光景,能够一直玩到现在也算不容易。
“我哪猥琐了,不就比她大了三四岁,出门前专程查过,新闻上没说她最近谈恋爱,这次机会必须好好把握住!”
赵鲟给自己加油打气,看这模样连自己都相信真有机会。
范连城斜眼看看他,忍俊不禁,来句:“就算追到又怎么样,你不是刚从学校退学,难不成还要再找个理由赶过去?”
“别说只是在伦敦,就算在火星上我也必须去啊!你想想,她名气多大,哪怕只当一天男朋友,我就能出现在那些花边新闻里。
女人总喜欢比较,光是一则新闻就足以让我纵横各大夜场,放眼望去,简直就是任我挑选的亚马逊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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