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我不曾对自己的名字有过什么意见,没特别喜欢过,也没讨厌过。那就是我的名字。
同样的,念小学、念初中,都是住家旁边的学校,理所当然就去念了。报到、分班,一切听学校摆布,然后就在分配好的班级、分配好的座位,上学读书,跟周遭同学交朋友。一次都没想过,如果不要在这个班会怎样;更一次都没想过,要不要转去可能更“好”的班。
也就是,我一直没有觉得,拥有什么样的名字,上什么样的学校,遇到什么样的同学,应该是我能选择的。不存在其他选项,也就没有比较。
我常想,小时懵懵懂懂缺乏“选择意识”,还真不是件坏事。没想到要选择,心里自然生出接受事实的态度,于是我很容易让自己在环境里安定下来,也就容易喜欢上我所拥有的一切。
人的天性本能,对于陌生的东西总先摆出敌意抗拒。那是演化中形成的自我防卫机制。为什么“一见钟情”很浪漫?因为我们很少第一眼看去,就看到漂亮的人。“一见钟情”是不自然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才自然。熟悉了,我们才看到美,美与亲近关系密切。跟我们亲近的人,不会丑的。
我庆幸,在那个相对贫乏的年代,选择是个奢侈品。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们接受了自己、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学校、自己的朋友。那本来通通都不是我们自己去选来的,可是因为不知道觉得委屈与无可奈何,我们摸熟混透了,就自然喜欢,自然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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