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援兄弟!驰援家人!”阿庆率先喊了口号,他看着地阙点零头,后者心中一暖,也许变成同一个部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适应,才能够培养归属感,但是归属感这个东西并不是一朝一夕养成,而是通过无数件事。
如果换了乜龙部落的其他高级战士答应霖虎部落,这些当了俘虏的人根本没有机会活下来,更别去救援嫁人了,他们心中知道,给了他们机会的是那个叫做叶凡的男人。
叶凡带领着众人奔跑前进,他们到的越早,就越有可能毫发无韶救走地虎部落的人,为此这对耐力和体力都是个极大的考验,尤其是双方之前刚刚打过一场大战。
地虎部落因为常年要挖地道偷袭敌人,所以他们的族人体力都很好,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阿庆这些平民的耐力也不错,这就不得不叶凡的锻炼方法显示出了成果,他完全用现代化的方法,让众人跑步来增加体力,实话,古代战争活下来的老兵,可能战斗力并不强,但是逃跑技术一定一流!
他们知道在战场上哪里更容易躲藏箭矢,更知道该如何规避要害,能在战场上活下去,你就超过了绝大部分的人!
叶凡并没有传输给阿庆等人死战的思想,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生死有命,富贵在!保护好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逃跑,或者“跑”,就成了乜龙二十勇士的第一必修课,反正叶凡为了保住他们的性命无所不用其极,如果王等人知道叶凡给战士们灌输这种思想,恐怕会直接提刀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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