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香港五十多年了,选来选去,还是这个地方比较好,因为有生活,有人的味道,像人。
这家菜场我常常来逛,它没有招牌,我就替它写一个招牌。菜,它新鲜的话,会跟你笑,下次你来,买我买我。从小开始到现在,我最喜欢的就是逛菜市场了。
我最想做的是拉丁族人,我认为活得最快乐的是拉丁民族。我以前很忧郁的,不是开朗的人,后来一旅行了我才知道,原来人可以这么活着。
我十几岁已经开始旅行了,去日本之前,我到过马来西亚,到过很多地方了。去日本的时候我又顺便去了韩国。后来又因为拍戏的关系,什么地方都去了。
那时候,和好几个好朋友,一面吃一面聊天,聊到天亮。那些所谓的忧伤,都很明白,我们都经历过。
说到读书,我看书喜欢所谓的“作者论”,就是把同一个作者的所有的书都看完,我认为这才叫作看书。著作很多的,就很难。我的书也不少,但很容易看,很正统又不是正统,所谓文学又不是文学,所以那些什么艺术界、文学界一定是把我摒出去的。我说,那就归纳成“洗手间文学”好了,一次看完一篇,如果那天你吃的是四川火锅的话,一次就看两篇吧。我是一个把快乐带给别人的人。看我的书,希望你轻松一点,快乐一点,就这么简单。
电影工作,一干四十多年,做电影不是容易事。有多少个人死在你脚下,有多少老板亏本,有多少人在支持你,你才会成为“王家卫”?我开始明白一个道理,你如果有太强烈的个人主义的话,不要拍电影,因为电影不可能是一个人可以做的,它是一个全体创作,大家都有功劳。所以我开始写作,写作可以是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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