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年代的中期,我们有一批以打工为生的文艺爱好者,在纽约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为表示我们并不“落伍”,所以我们“创作”起来,真是“诗必朦胧,画必抽象”。可是我们那时毕竟“去古未远”,多少还保存了一些“落伍”旧习——有时也谈些旧文学,有时也以旧形式从事创作和翻译。
斯时“落草”纽约,来领导甚至镇压我们这批小鬼的大王,便是胡适之先生,他坚决反对我们以旧形式从事新创作。但是我们这位大王本身也相当矛盾——他一面彻底地反对死文学、旧文学;一面又时常吹牛,说他们搞文学革命时那一伙人(梅光迪、任叔永、陈衡哲,等等)作的旧诗词都很acceptable(过得去)。他并强调说,如果没有那样acceptable的习作水平,批评,甚至欣赏旧诗词,都是很困难的。
受了胡大王打破锣的影响,同时震于胡、梅、任、陈等的盛名,我们白马社里只会做些unacceptable(要不得的)旧诗词的伙伴们,偶尔写写,就只能躲在“衣橱”里,不敢公开“亮相”了。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重翻白马社当年的作品,再读读目前对旧形式并无习作经验而好以中国旧诗词来和西洋诗歌做比较研究的学人的作品,胡适地下有知,恐怕更会骂他们“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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