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走,看见你就烦...”
轰走儿子,老薛锁陵门回到后院。
气归气,该做的生意还是要做的,前的肉腌的应该差不多了,正好把猪腿放进去。
要,中午那两个邻居送来的猪腿可真是好东西。
老薛干了这么多年的厨子,眼睁睁的看着市面上的猪肉一茬儿不如一茬儿,现在像这种纯正的野猪肉,虽不是没有,但老薛是用不起的。
猪腿没有放冰箱,就在后院的井里吊着,这时候拉上来,冰凉冰凉的,散发着一股野猪特有的腥臊味,再夹杂上未经处理的血腥味,闻着有些冲鼻子...
老薛非但没有嫌弃,反而很欢喜,
这才是正经猪肉嘛!
打开后院的门瞅了瞅,没有看到人,老薛这才放下心来,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拎着猪腿进了后院的一个用集装箱改的屋。
屋子除了一道崭新的防盗门,只在顶上开了一个饭盒大的通风口,除此之外,一道窗户都没留。
能糊口的手艺在华夏一向是如此,不外人,就算是自己亲生的也有着传儿不传女的规矩。
老薛这手艺更是连儿子都没传,生怕被儿子那精明的媳妇儿偷学了去...
你是封建糟粕也好,敝帚自珍也罢,千百年的传统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改变的。
屋子里大多是一些正常厨房的摆设,只是在屋子的最里面,突兀的有一口齐腰高的黑陶大瓮,翁口有半米多宽。
黑陶大瓮被擦拭的干干净净的,看不出有任何油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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