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他跟行动队的三个好友一起偷喝了几杯,没有控制好量,竟然喝醉了。喝醉之后,他借着酒劲发了一通牢骚,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处座待咱们这些下边的人太苛刻了,不许贪污,不许玩女人,不能喝酒,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就这么一句话,不知怎么就传进了李春风的耳朵,然后就被抓了起来,送进了“乙地”看守所。
没有具体刑期,但现在服刑已经三个月了。
林创把范心心的档案递给田碧瑜,心里琢磨着:“范心方长得跟我倒有几分相像,是比较合适的人选,只不过,这个人私下抵毁李春风被人告发,告发之人肯定就是他认为的好朋友。由此说明这人心眼不是很多,识人不明于前,酒后失言于后,不是个好人选。”
再看忠斋005号的档案。
犯人姓常,叫常发财,22岁,浙江义乌人,犯事前是36师一名少尉军官,职务是副连长。
犯事缘由一栏写得非常简单,只有四个字:“殴打上官。”
林创心道:“敢殴打上官的,不是蒙子就是犟种,不知道这位常发财同志为什么殴打上官?如果理由正当,他倒是比范心方更加合适。”
再看了看刑期,是三年,现在服刑已经半月。
“张所长,我们想跟忠斋005号犯人谈一谈,能不能找一间空闲的房间?”林创打定主意,问张守正道。
“可以。”张守正不热情,办事倒是很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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