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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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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站在花园里偷听的时候,楼家月对于陈文志家里的情况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他与小青梅从小一块长大,两情相悦,但是世事弄人,小青梅嫁给了他的大哥,而他的大哥是一个书呆子,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也没有面对生活的勇气和意志力,受到一点打击就要寻死。为了保护大哥,他牺牲了自己和小青梅的爱情,一让再让,他没有和小青梅私奔,每个月拿出五十大洋,养活大哥一家,现在,为了安抚大哥,又要找一个女孩来假扮他的未婚妻。

楼家月站在花园的凤凰树下,听完陈文志的所有故事,不由有些魔征,她当时就想,这是一个多么好的男人啊!假如此生此世,能得到他的爱,那么,她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年轻有为,手艺高超,心地善良,长得英俊,此外,做人有担当有良心——

这就是当陈文志委托楼家明帮他找一个女孩假扮未婚妻时,楼家月鼓起勇气跳出来的原因。

她想为自己争取一次机会。当陈文志说到小青梅阴差阳错嫁给大哥泫然欲泣时,楼家月站在花园里,却愉快地抿嘴笑了。

虽然没有见过小青梅,但她觉得这个小青梅,并没有那么可爱。

小青梅像温室里的花朵呢,惹人怜爱,却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勇敢与果断。

“我讲完了,你了解了吗?”陈文志说完,抬起头看楼家明时,却发现她在走神。

无奈之下陈文志只好在楼家月面前挥了挥手,对她说道:“我讲完了,你了解我家了吗?”

楼家月才清醒过来,收回风筝般放远的思绪,对他笑道:“清楚了,那么,一会,在我家吃过晚饭,我们就去你舅舅家,见见他们吧。”

她又叫家里的老妈子重新沏好热菜,添了点心,叮嘱文志吃好喝好。

“好。”陈文志抿了一口茶,思量一番,答应下来。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将一切事情都安排得妥妥的,办事既有效率又仔细,他想起刚刚家明借给他的一百五十块大洋,他也原打算今天晚上给舅舅家送钱去的。

事情再也耽搁不得,那么,就定在今天晚上吧。

他抬起头来,看着书桌对面的楼家月,对她感激地说道:“家月,谢谢你,我保证只占用你今天晚上一个小时的时间,这件事,以后我也绝对不会对任何外人说起。”

家月抿嘴笑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倒是希望他对外人说起来呢,不过现在剖白自己也没意思,因此,便站起身来,对他笑道:“好啦,别说了,我饿了,走,吃晚饭去。”

陈文志红着脸站起来,跟在楼家月后面,和她一起去楼家的餐厅去用晚饭。

餐厅很大,白色的墙,咖啡色的座椅,还有繁华富丽的水晶吊灯。灯光明亮耀眼,如同天上的星星,耀得陈文志餐睁不开眼睛。

楼老爷子和家明都不在家,厨娘只煮了他们两个人的饭菜,家月吃得很愉快,一边扒着碗里的饭,一边用公筷给陈文志夹菜,哪个菜她尝了尝,如果觉得好吃,她就往陈文志碗里夹,时间久了,文志的碗里,各种菜肴堆成了一座小山,陈文志只好拼命吃饭吃菜,到最后越吃越紧张,吃得满头大汗。

等到天色向晚,暮色如同轻纱一般笼罩四周,陈文志估摸着舅舅家已经吃过晚饭,便对楼家月说道:“现在去吧。”

家月点点头,进自己的房间换了一身素净的白旗袍,略施淡妆,走到陈文志面前,鼓起勇气问道:“怎么样?”

她的一颗心怦怦狂跳,如同小鹿乱撞,她问的“怎么样”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不知道文志明不明白,想到这里,家月的一张脸已经红如火烧云,她只好低下头去。

陈文志鼓起勇气看了一眼楼家月,眼前亮了一亮,他第一次发现大小姐这么年轻漂亮,穿着白色织锦旗袍的大小姐,就像一支深谷百合花,而且她的这种漂亮,和仙儿那种天真浪漫不一样,有一种极其端庄大气的美。

陈文志历数他人生中见过的女子,唯一能和家月相提并论,气质有几分相同的,则是宋家的三姐妹。虽然家月还只是一个小姑娘,但是那种来自于骨子里的大气淡定,端庄优雅则都是一样的,只是说,国母的端庄大气淡定是十分,那么家月则两分。国母毕竟是国母,家月作为普通人,能有两分的淡定大气已经很不错了。

他想起古人说的“居移体,养移气”想着环境对一个人的重要影响果然无法用笔墨形容。

陈文志看得有些呆,他心里思想着,这样的气质,大概只有真正的世家才能养出来吧,卢家是暴发户,所以美丽的仙儿尽管美丽,却没有这种的气质,宋家那是贵族,所以三姐妹虽然样子不同,却气质类似,只是有些偏于尖锐,有些偏于温柔内敛,楼家是大司匠,从北京迁到杭州,老爷子是大司匠,家明是洋进士,也算是世家,所以家月小小年纪,却有了这样极其难得的气质。

陈文志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家月看到他不吭声,不由心里焦急紧张,向前一步,对陈文志急急问道:“怎么样?”

陈文志才清醒过来,羞红了脸,结巴说道:“好,好看。”

家月笑了,心里像蜜一样甜,她思想着,看来,在陈文志的心中,她也不是不错的。他对她有好感,她基本上可以确定,那么,只要努力下去,总有希望。

因此,楼家月想了想,随即皱着眉头,将身子靠近陈文志,对他说道:“不许叫我大小姐,叫我家月,难道你要在你舅舅面前,在你大哥面前,叫我大小姐吗?当面自己拆穿我们的西洋镜?”

陈文志只觉得面孔也热辣辣起来,他频繁地点点头,结巴地说道:“没,没错,家,家月——”

楼家月开心地笑了,看了一眼陈文志,只见他一张俊脸红得如同煮熟的龙虾,不由觉得好笑,她伸出手,鼓足勇气,向前一步,挽住了陈文志的胳膊。

啊!陈文志如同触电,浑身动弹不得,他不敢抬头,也不能再低头,僵硬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家月大方地笑道:“既然马上要去见舅舅和大哥了,就要扮得像一点,我不是你的未婚妻吗,哪有未婚妻走路和未婚夫隔得那么远的。”

陈文志仔细一思想,想想也是,不过——他偷偷地看了一眼放在自己胳膊里的白玉小手,心想,自己一个木匠,他们家的伙计,这样做,未免太占大小姐的便宜。大小姐人是真好,可是他——

楼家月看到陈文志还在涨红着脸胡思乱想,便慧黠的大眼眨一眨,微微一笑,对他催促道:“时间不早了,再晚去的话,你舅舅都要睡觉了,别乱想了,走吧。”

陈文志才如同大梦初醒,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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