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候能取得如此佳绩,当然味道不错,但是我更觉得与咱们的国民性有关。
一,咱们中国人常说“民以食为天”,对好吃的东西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追求。
二,大家伙特别好热闹,就譬如说,你在路上走,忽然看到那边围了一群人,你总是忍不住凑上前去,而且还一定要挤进去,非得看上一大会儿才行,更多时候呢,即使是很无聊的事,你也不会说走就走,大多数情况下非得等到散场不可。
三,就是这种洋快餐的崭新面目和独特的经营方式,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它是一件让人耳目一新的事,很多人进来仅是为了尝个鲜,然后回去好和亲戚朋友吹嘘一番,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麦当劳的名声也就传了出去了。
咱们有句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更何况人家不但酒香,而且这铺子还就开在巷子口呢,怎么能不火呢?可是慢慢的,大家就觉得这味道未免有些千篇一律了,这品种也太单一了,不是汉堡,就是薯条,吃一次两次倒也罢了,经常吃,就没有什么胃口了,自然光顾的几率也就大大降低了。譬如最近10年,我们全家好像都没有进过这些洋款餐的大门。
很快,回到了工厂,我赶忙把汉堡和可乐给Mel送了过去,Mel说了句“thankyou”,接过汉堡边吃边敲打着电脑,又忙了起来。我告诉他我先去一下楼下办公室,有什么事您就叫我,然后来到了孙美萍办公室,往椅子上一躺,趁着这难得的机会先眯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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