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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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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到了这一步,这个案子也还是让人感觉略显棘手,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本案的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在这期间出租屋换了两个房主,每一任房主拿到房子之后,都是用作出租之类的用途,截止到目前,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在这个房子里住过的住客也不止一伙两伙,除了水泥地面上的血迹还可以通过化学试剂被检查出来之外,其他的痕迹早就无从找起,这就给他们的调查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只能试图从历任房客的身份信息,以及那套出租屋周围邻居的口中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想去询问邻居,肯定首先要明确死者的身份,这样目标才比较精准一点,那么眼下比较容易获取的信息,恐怕就只有历任租客的个人情况了。

贺宁先联系了许强,倒不是需要他提供租客信息,毕竟男性干尸的死亡时间已经超出了许强拥有那套房子的时长,许强接手之后的房客基本上是没有嫌疑的,只不过是作为现任房主,贺宁他们有义务对他进行告知义务。

许强之前的房主是张信达,根据张信达的表述,房子抵债到了他的手中,他就一直闲置着,并没有出租或者用作其他方面,那么真正想要弄清楚房客信息,就必须要找到最初的房屋拥有着时浩然。

想要找到时浩然,难度仍然和大海捞针差不多,贺宁和汤力花了不少的时间去试图掌握时浩然的行踪,最终都是一无所获,这个时浩然简直不像是躲债,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亲戚朋友,甚至是父母亲,么有一个人在他外逃躲债之后还跟他有过联系,除了临走前打电话拜托亲戚照顾父母之外,时浩然就再也没有联络过家里面的任何人了,汤力和贺宁甚至找到了时浩然的前妻,他的前妻早就已经重组家庭,过得十分安稳,对于前夫时浩然根本连提都不愿意多提,认为那是自己人生的一大污点,害得她原本安稳幸福的生活差一点就毁于一旦。前妻还表示说,她和时浩然离婚的时候已经是矛盾无法调和,根本就没有什么昔日的情分可以讲,她恨不得见到时浩然一次就动手打他一次,这一点时浩然也是非常的清楚,因此离婚之后就消失的十分彻底,一次也没有跟她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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