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写完了那本书。打字机打出的原稿厚达三百多页,每一页都是我苦苦挣扎的结果。我能坚持到底,是因为除了写作,我什么都没干。我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在桌前坐十到十二个小时,除了偶尔到蒙塔古街做趟小小的旅行,采购所需的食物、纸张、墨水和打印机色带之外,我几乎足不出户。我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机或收音机,没有任何种类的社交活动。只有4月一次,8月又有一次,我坐地铁到曼哈顿的公共图书馆查阅了一些资料,除此以外我没有离开过布鲁克林半步。但我也不是真的待在布鲁克林。我待在那本书里,而那本书在我的脑袋里,所以只要我把自己关在自己脑袋里,我就可以继续写那本书。那就像生活在一间墙壁装有护垫的精神病房里,但在当时,在所有可能的生活方式当中,那是唯一让我感觉有意义的。我无法活在现实世界里,我很清楚,如果没有准备好就返回那个世界,我将会四分五裂。所以我躲在那套小公寓里,成天埋头于写作海克特·曼。那是一项缓慢的工作,甚至也许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但它迫使我连续九个月把全副精力都投在上面,因此我忙得根本无暇去想任何别的东西,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没有疯掉。
4月底,我给史密茨写了封信,要求再请一学期的假。我还没有一个长远的计划,我说,但接下来的几个月除非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否则我恐怕是不能回去教书了——即便不是永远,至少也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希望他能原谅我。并不是我对当老师失去了兴趣,我只是不能确定,当我站在讲台上对着学生们讲话的时候,我的双腿是否支撑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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