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奎因早早醒了,这是几个星期来他醒得最早的一次。当他喝着咖啡,往面包上涂着黄油,浏览着报纸上的棒球赛比分(大都会队又输了,二比一,因为第九局失误了)时,压根儿没想到要赴约这回事。连这个说法,他的约会,都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这不是他的约会,而是保罗·奥斯特的。他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自己正在出色地模仿着一个准备出门的人。他清理掉了桌上的早餐盘碟,把报纸丢到沙发上,走进浴室,洗澡,刮脸,裹着两条浴巾走进卧室,打开衣橱,挑出今天要穿的衣服。他发觉自己比较倾向于夹克衫配领带。自从妻子和儿子的葬礼后,奎因就再没打过领带了,他都记不起来自己还有没有领带。倒是有的,挂在凌乱的大衣橱里。他没穿白衬衫,免得太正式,于是挑了一件灰红相间的格子衬衫来搭配那条灰领带。他有点恍惚地穿好衣服。
直到伸手攥住门把手,他才开始怀疑自己这是在做什么。“我像是要出门,”他自言自语道,“但如果我是要出门,究竟是要去哪里呢?”一小时后,在70街和第五大道的交叉口,当他从搭乘的4路公交车上下来时,依然没有答案。他的这一边是个公园,在早晨的阳光下显得绿意盎然,清晰的影子一闪而逝;另一边是弗里克陈列馆,洁白而庄严,仿佛已经被死亡侵占了。他想了想维米尔那幅《军官和微笑的少女》,试图回忆起那女孩脸上的表情,她双手拢在杯子上的确切位置,还有那个看不见脸的男人的红色背影。在脑海里,他瞥见了墙上的蓝色地图和透窗而入的阳光,就像此刻围绕在他身边的阳光。他在行走。他正穿过街道,向东走去。到麦迪逊大道时,他往右拐,向南走了一个街区,再向左拐,看到了他要去的地方。“我好像到了。”他对自己说。他停在那幢房子前,站了一会儿。突然,一切似乎都不再重要了。他感到相当平静,好像一切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拉开那扇进入门厅的外门时,他给了自己最后一句忠告。“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说,“那我可得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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