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华浓斩断了血液的手时,鲜血就迸射在了赵茗茗的裙子上。她今日穿的裙子,却是介于纯白与鹅黄之间的一种颜色。刘睿影对女人的衣服并不是很懂,什么颜色,款式,花样,质地,都知之甚少。但他知道赵茗茗身上的这条裙装定然不便宜,应当是只有回到了中都城才能买到相仿的。而他现在的这身粗布衣裳,却是到了那里都能扯几丈布做出来。因此他在甩剑的时候,并不是很在意。
擦完剑的白布上,并没有任何血色。刘睿影看了看这白布,却是朝前一丢。徐爷昏厥过去的时候,刘睿影还说让那两桌酒客快些带他去包扎,不然迟早因失血过多而死。
至于吴修诚,他却没有说。因为吴修诚是个大胖子!在刘睿影的认知里,胖子总是要比瘦子血多。这话要是被郎中听了,定然会耿直了脖子来批驳,虽然常理如此,可各人之间却还是有差异,并无一定之规。但现在这里没有郎中,便也无人来指责刘睿影的不对。更何况他只是这么想的,却没有说出口来,故而更是无人知晓他的这般荒谬想法。刘睿影觉得血当然是储存在筋肉之间,胖人的肉要比瘦子多了许多,那血液当然也要多上许多。
只要吴修诚死不了,那便让他多流些血也无妨。一来是狠狠给他个教训,二来却是替他瘦瘦身。刘睿影看他的年纪虽然要比自己大几岁,但身材却顶自己两个半。就拿这店门来说,吴修诚若是走进来,那旁人即便是侧着身子也挤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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