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整整二十岁,便成为了蛮族部落中最强大且最年轻的盟主。
而且无人说不,一个个的目光都是敬佩。
如今也才过去五年。
论年龄,他和刘睿影相仿。
本该是喝酒吃肉耍风头混朋友的年纪,却提早做了旁人不敢做也不会做的事。
但也不知是磨难的风沙太过于骇人还是部落中需要操心的事物太多,单看长相,他却是要比刘睿影大出十来岁。
中都查缉司中的卷宗中,有关于他的资料,说他擅使一口落地齐腰的大刀。
想起在点,刘睿影连忙在他身子周围扫视了一圈,可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兵刃。
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不带刀岂不是和不穿衣服一样?
一个正常人决计不会光着屁股走在街上,一个蛮族部落的盟主也不会不带刀就出门。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度的自信。自信到即便是两手空空,也能随性出行。
不过他虽然没有带刀,但他身边却带着自己最为依仗、信任、器重的心腹——这位部落中的智集,长兴。
矫健的身手比不上险恶的大脑,智集的作用往往比刀锋更加致命。虽然这位蛮族智集的脑子,刘睿影并不觉得有多么好用,但说不定在部落里,却是顶尖的存在也说不定。
“身为部落的盟主,你怎么会亲身付险?”
刘睿影问道。
“你把华容夫人哪里叫做险地?”
厌结反问道,然后看着长兴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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