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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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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萨想要的,我给不起,要我像个宠物狗每天只陪着她让她开心,我做不到。

我也没有戳穿过她,反正我有我的目标要追求,我爱的是阮兰,这点毋庸置疑。自从阮兰表现出对我的一丝暧昧之后,我虽然和丽萨住在一块,但丽萨每当想要与我亲热时,我总推脱我的手疼得没兴趣。觉得自己该为阮兰守着的。

丽萨,有一天我一定要跟你说,我们只能做红颜知己,没有床弟之事的红颜知己。

一天晚上,我陪着丽萨出了门,熬了那么久,总算可以出去了。换上一套秋装,整理好新长出一点点的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相比起以前,现在瘦了许多,右手的皮还没蜕光,看上去就像是烤过的猪脚。

天水市商会副会长的儿子结婚,丽萨也收到了请柬。她要我陪着她一同前去,丽萨很明显的格外重视,精心打扮了一番。

我出了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有些不耐烦了,便打电话上去:“不就是人家儿子结婚嘛,干嘛弄得那么隆重?”

丽萨不高兴道:“你催什么啊?商场如战场,这个副会长开得娱乐城正是我的竞争对手,我怎么能让他小瞧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丽萨总算慢腾腾的下来了。到了那个副会长的别墅里,一下车我就被那个气派吓到了,别墅花园中,数十辆价值百万以上的豪车足以开个车展。

别墅到处挂满了心心相印的红色结带,进进出出的人们,从脸上透出了非凡的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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