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无节道:“没有,我问先生何时再来,他说小仙湖的金线鱼滋味也就那样,所以不会再来了。”
他叹道:“连吃了三天,顿顿都吃的很开心,走的时候却说滋味也就那样。”
李叱笑了笑。
李先生连吃三天,让自己觉得吃烦了,吃够了,再也不想吃了,以后自然也就真的不会再来了。
从李叱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到现在为止,李先生都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苟得住的人。
李先生的苟,甚至充满了强迫性。
这种强迫让人觉得有些不理解,可是理解了几分后就会觉得心疼。
比如这小仙湖的鱼。
他可能也是听闻这金线鱼好吃,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所以就想来。
对于李先生那样的人,这个世界上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事可以吸引他。
而吃,肯定是还能吸引李先生的东西之一。
他强迫自己苟住的表现就在于此。
他喜欢美味,想吃,所以他来了。
用连吃三天的方式,一下子吃够,甚至吃恶心,以后就再也不会来了。
为什么不来了?
因为李先生那样的人,大概觉得外边的世界充满了危险。
这就和他藏身在四页书院的书林楼里一样的道理,他能躲就躲能藏就藏。
李叱想着李先生那样的人,也不知道遇到过多危险的事,才会有让他如此刻骨铭心的怕。
归根结底,李叱猜着,李先生总觉得有人要害他。
而以李先生的本事却要整天东躲西藏,这个要害他的人,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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