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9月20日
以下是一位使馆职员写来的备忘录:
日本关于使私生子合法化的法律和习惯,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要宽松。在欧洲各国和美国的大多数州,只有父母结婚之后,私生子才能有合法地位。而且即便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还有相关的限制条件,譬如在孩子出生时父母双方均有能结婚的合法身份。在日本,非婚生的子女在出生时就已是母方家族的成员,而只要父方予以承认(不论父亲是否已婚),这孩子便能成为父家的“庶子”,即合法的孩子,使用父方的姓。他既可以继任家主之位,也能继承家产。于是,他就可以成为正常的社会一员,并不会因出身而背上任何污名。父亲办理承认子女的手续也很简便,只要告知当地户籍官,这孩子为他亲生的就行了。换言之,就是在主管官员面前认下这个孩子而已。
如此轻易就能使私生子合法化的惯例,在日本人的观念里早已根深蒂固。所以在日本人看来,类似的惯例无法适用于国际事务自然是毫无道理的。“满洲国”就像是一个私生子,虽然怀胎时并不光彩,生下来更丢脸,但只要通过父亲的承认这个简单手续,就可以把它变成国际大家庭里正常、体面的一员了。
生活的情趣藏于琐事之中,所以我觉得记日记是莫大的幸福。书信所描绘的,最多不过像一幅印象派的画作。即使如大部分通信员那样连续讲一个故事,也不会总是前后紧密相连而一丝不断。而私人生活,特别是亲近者的生活,却能提供最有趣的故事。我岳父托马斯·萨金特·佩里的书信自成一格,近乎日记,也让我念念不忘。我女儿利拉和安妮塔的信件也如实反映情况。写日记,难免有考虑不周之处,这是人之常情。近三十年来,即便我自己在写作上有不慎之处,但在回顾时从来不会为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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