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不是也跟你承诺过吗?我要想办法离婚,然后正式娶你。为了兑现这个承诺,我回去以后,就开始跟妻子搞冷战,然后找理由提出离婚。没想到她跟我大吵大闹,死也不同意离婚。还留了个心眼,一次趁丁小美不备,偷偷看了我手机里保存的电话号码。她看到了你的号码和名字,就来严厉地责问我,这个丁小美是谁?啊?你们是不是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丁小美听得心惊肉跳。
桂新华越说越像讲故事了:“我坚决不说,一口否认。可我前妻也是个很厉害的的脚色,岂肯善罢甘休?她联想到我以前为一个女生上大学开后门的事,后来又偷偷为她办特困证的事,就一口咬定我与这个女生有不正当关系。非要我说出这个女生在哪所大学上学,叫什么名字。我当然死也不会说出来的。她就怒不可遏地跟我大吵,像泼妇一样地骂我,什么难听的话都骂了出来,甚至还动手打我。
“一天,我们在家里关着门大打出手。她当然不是我的对手。她想扑上来抓我的脸,我就死死地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摁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她打不过我,就不顾一切地往上揭发我,说我勾引幼稚少女什么的。这样,我就被上级领导罪加一等,最后被撤销了一切职务,还被开除了公职。
“唉,我被她彻底搞跨后,她才同意跟我离婚。在法庭上,她整整有词地罗列了我一大堆罪名。特别强调地说我早已变心,在外面勾引别的女人。那个她没见过面的女大学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其实,我只有你一个,根本没有别的女人。这一点我可以向你发誓。我那么爱你,怎么可能还去爱别人呢?可我在法庭上再怎么为自己辩解,也难于让人相信。男女之事越辩解就越说不清,而且人们的心态普遍都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你可能也知道,外遇和生活作风问题,在离婚案中是最重的一条,也就是离婚法上规定的有过错的行为。所以她向法院提出,我们原有的共同财产全部归她。最后,我作为有过错的一方,真的被法院判了个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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